權利要求書: 1.一種改裝YGZ?90鉆機,所述改裝YGZ?90鉆機包括底座(10)和豎向固定桿(30),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的上方設有行走機構(20),所述豎向固定桿(30)上設有控制機構(31);
所述行走機構(20)活動設置于所述底座(10)的兩根長鋼管上,所述控制機構(31)設置于所述豎向固定桿(30)上靠近所述長鋼管的一側,用于對所述YGZ?90鉆機行走過程中的晃動幅度進行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裝YGZ?90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機構(20)包括垂直固定于所述長鋼管的第一鋼管(21)、一端與所述第一鋼管(21)活動連接的第二鋼管(22)以及固定于所述第二鋼管(22)的另一端的第一輪胎(23);所述第一輪胎(23)能夠通過所述第二鋼管(22)繞所述第一鋼管(21)進行旋轉,使所述第一輪胎(23)的位置在所述底座(10)的上方和下方之間進行切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改裝YGZ?90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鋼管(21)的中部自上而下依次等間距設有第一插接孔(211)、第二插接孔(212)以及第三插接孔(213)。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改裝YGZ?90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鋼管(22)的兩端分別設有第四插接孔(221)和第五插接孔(222),所述第五插接孔(222)與所述第二插接孔(212)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輪胎(23)通過所述第四插接孔(221)固定在所述第二鋼管(22)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改裝YGZ?90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插接孔(222)和所述第四插接孔(221)之間設有第六插接孔(223),所述第六插接孔(223)和所述第五插接孔(222)之間的距離與所述第一插接孔(211)和所述第二插接孔(212)之間的距離相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改裝YGZ?90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輪胎(23)的半徑不小于所述第四插接孔(221)與所述第二鋼管(22)上靠近所述第四插接孔(221)的端部之間的距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裝YGZ?90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機構(31)包括固定在所述豎向固定桿(30)上的旋轉結構(32)、一端與所述旋轉結構(32)活動連接的第三鋼管(33)以及固定在所述第三鋼管(33)的另一端的第二輪胎(34
聲明:
“改裝YGZ-90鉆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