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煙氣凈化裝置、煙氣加熱裝置(5)、SCR脫硝裝置(6)和煙氣空氣預熱器(7);
所述煙氣凈化裝置的入口用于連接垃圾焚燒爐(1),所述煙氣凈化裝置的出口連接于所述煙氣加熱裝置(5)的入口,所述煙氣加熱裝置(5)的出口連接于所述SCR脫硝裝置(6)的入口,所述SCR脫硝裝置(6)的出口連接于所述煙氣空氣預熱器(7)的煙氣入口,所述煙氣空氣預熱器(7)的煙氣出口用于連接煙囪(9),且所述煙氣空氣預熱器(7)的空氣出口用于連接所述垃圾焚燒爐(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凈化裝置包括:活性炭噴射裝置(2)、脫酸裝置(3)和除塵裝置(4);
所述脫酸裝置(3)的煙氣入口用于連接所述垃圾焚燒爐(1),所述活性炭噴射裝置(2)的出口連接于所述脫酸裝置(3)的活性炭入口,所述脫酸裝置(3)的煙氣出口連接于所述除塵裝置(4)的入口,所述除塵裝置(4)的出口連接于所述煙氣加熱裝置(5)的入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酸裝置(3)為干法或半干法脫酸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酸裝置(3)為干法脫酸裝置;所述干法脫酸裝置包括:噴霧干燥吸收法脫酸裝置或輸送床干法脫酸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酸裝置(3)為半干法脫酸裝置;所述半干法脫酸裝置包括:循環流化床半干法脫酸裝置或煙道式反應器循環半干法脫酸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酸裝置(3)的出口煙氣溫度高于或等于所述脫酸裝置(3)的出口煙氣預設溫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酸裝置(3)的出口煙氣預設溫度為130℃。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裝置(4)包括:布袋除塵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SCR脫硝裝置(6)的催化劑為中溫催化劑或低溫催化劑。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其
聲明:
“垃圾焚燒電站煙氣凈化處理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