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倉外顎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儲石箱(4),所述儲石箱(4)的前部固定設有進漿管(12),儲石箱(4)的內部設有儲石區、破碎機構和過濾機構,所述破碎機構設置在儲石區和過濾機構之間,破碎機構的上部與儲石箱(4)的上部活動連接;所述過濾機構固定設置在破碎機構和排出機構之間,且過濾機構與儲石箱(4)固定連接;所述排出機構固定設置在儲石箱(4)的后部,且排出機構和進漿管(12)均與儲石區相通;所述破碎機構包括第一破碎組件和第二破碎組件,所述第一破碎組件和第二破碎組件對稱設置在儲石箱(4)內,且第一破碎組件和第二破碎組件的上部與儲石箱(4)活動連接;
所述儲石箱(4)的前部還設有沖刷管(6),所述過濾機構為格柵(10),儲石箱(4)上還設有壓力傳感器(2),所述壓力傳感器(2)設置在格柵(10)與排出機構之間,排出機構為排漿管(1);
備用進漿管(5)固定設置在儲石箱(4)的前部,且備用進漿管(5)與儲石區相連通;土壓模式下進漿管(12)通過進漿管(12)上的安裝法蘭(3)與螺旋輸送機的出渣口連接,備用進漿管(5)位于儲石箱(4)前方的中部,泥水模式下備用進漿管(5)與泥水循環系統的排漿口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倉外顎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沖刷管(6)固定設置在儲石箱(4)的下部,且沖刷管(6)與儲石區相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倉外顎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儲石箱(4)的前部還設有出渣門(11),所述出渣門(11)與儲石區相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倉外顎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破碎組件包括第一推動器(8)和第一破碎件(9),第二破碎組件包括第二推動器(15)和第二破碎件(16),第一推動器(8)的固定端與儲石箱(4)的上部活動連接,第一推動器(8)的活動端與第一破碎件(9)的一側固定連接;第一破碎件(9)的另一側與第二破碎件(16)的一側相匹配,第二破碎件(16)的另一側與第二推動器(15)的活動端固定連接;第二推動器(15)的固定端與儲石箱(4)的上部活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倉外顎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推動器(8)和第二推動器(15)的固定端通過破碎機支座(7)與儲石箱(4)活動連接;所述破碎機支座(7)固定設置在儲石箱(
聲明:
“倉外顎式破碎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