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用于有色金屬礦山的井下智能分選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分選機主體(1)、擊打塊(7)和研磨輥(12),所述分選機主體(1)一側設有破碎桶(2),所述破碎桶(2)頂部固定連接有進料口(3),所述破碎桶(2)內部貫穿有轉動輥(5),所述轉動輥(5)上固定連接有若干銜接塊(6),所述銜接塊(6)上設有所述擊打塊(7),所述轉動輥(5)遠離所述分選機主體(1)的一側設有銜接板(17),所述銜接板(17)下方固定連接有下料箱(10),且所述下料箱(10)遠離所述銜接板(17)的一側固定連接在所述分選機主體(1)上,所述下料箱(10)內部設有所述研磨輥(12),所述研磨輥(12)外部固定連接有研磨齒(14),所述下料箱(10)底部設有分選口(16),所述分選口(16)與所述分選機主體(1)相對應的一側連通所述分選機主體(1)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有色金屬礦山的井下智能分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輥(5)遠離所述分選機主體(1)的一端活動連接有第一旋轉電機(4),所述轉動輥(5)另一端貫穿所述銜接板(17)和所述破碎桶(2),并活動連接在所述分選機主體(1)的一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有色金屬礦山的井下智能分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輥(5)上固定連接有若干所述銜接塊(6),所述銜接塊(6)為三角狀,且所述擊打塊(7)在所述銜接塊(6)的三角上各設有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有色金屬礦山的井下智能分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擊打塊(7)的兩側設有若干撞擊塊(8),所述撞擊塊(8)為圓錐狀,且固定連接在所述擊打塊(7)外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有色金屬礦山的井下智能分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桶(2)的一側設有出料口(9),所述出料口(9)并不與所述下料箱(10)垂直設置,且所述下料箱(10)底部為空槽狀并固定連接有下料網(1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有色金屬礦山的井下智能分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輥(12)內部貫穿設有旋轉軸(13),所述旋轉軸(13)的一端活動連接有第二旋轉電機(11),所述第二旋轉電機(11)固定連接在所述下料箱(10)外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有色金屬礦山的井下智能分選裝置,其特
聲明:
“用于有色金屬礦山的井下智能分選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