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廂包括:
轉軸(100);
轉動板(200),所述轉動板(200)與所述轉軸(100)轉動連接;
側板(300),所述側板(300)設有多個,多個所述側板(300)與所述轉動板(200)圍合形成具有開口的第一空腔;
翻蓋(400),所述翻蓋(400)設有螺紋槽,所述翻蓋(400)與所述轉軸(100)轉動連接,且所述翻蓋(400)具有封閉所述開口的第一位置及開啟所述開口的第二位置;
連接板(500),所述連接板(500)一端與所述轉動板(200)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翻蓋(400)螺紋連接,所述側板(300)通過所述連接板(500)可帶動所述翻蓋(400)同時轉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蓋(400)為半圓柱體,所述翻蓋(400)朝向遠離所述第一空腔的方向凸起,所述翻蓋(400)設有第二空腔,所述翻蓋(400)封閉所述開口時所述第一空腔連通所述第二空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廂還包括搭扣鎖(700),所述搭扣鎖(700)的一端與所述側板(300)固定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轉動板(200)固定連接,以鎖止所述轉動板(20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廂還包括把手(800),所述把手(800)與所述轉動板(200)固定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板(200)設有兩個,且兩個所述轉動板(200)對向設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板(200)和所述側板(300)中至少一個設有加強筋(600)。
7.一種礦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礦車包括:
車廂,所述車廂為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車廂;
底盤,所述底盤與所述車廂固定連接;
車輪,所述車輪與所述底盤轉動連接。
說明書: 一種車廂及礦車技術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礦山機械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車廂及礦車。背景技術[0002] 礦車是指礦山軌道運輸的專用車輛,通常用于運輸礦石、廢石和煤炭等散狀物料,一般須用機車或絞車進行牽引,為了適應井下巷道狹小的條件,其外形尺寸緊湊。[0003] 當前使用的礦車按照結構和卸載方式不同分為:固定式礦車、翻斗式礦車、單側
聲明:
“車廂及礦車”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