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高放廢物地質處置安全評價方法,包括如下步驟:評價目標、安全要求和性能評價原則的確定;資料的獲得及處置系統的描述;可能會影響長期性能的特征、事件和過程(FEPs)的識別;處置系統及其要素行為的概念模型與數學模型的建立與試驗;有關景象的識別與描述;可能導致放射性核素從處置庫到人類環境途徑的確認;建立概念模型和數學模型的評價;評價可靠性的分析;評價結果與法規及安全要求進行比較,判定是否滿足安全目標。本發明首次系統的提出了高放廢物地質處置的安全評價方法,該方法能有效的指導安全評價工作的開展。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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