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高爐冶金氣體凈化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連接的除油單元、一級加壓單元、脫萘單元、二級加壓單元、再生加熱單元、再生冷卻單元和油氣分離單元; 所述除油單元包括若干并聯的除油塔(1)以及設置在除油塔(1)前端的第一程控閥(13)和設置在除油塔(1)后端的第二程控閥(14),所述除油塔(1)內填充有焦炭作為吸附劑進行除油粗脫萘; 所述一級加壓單元包括第一壓縮機(3),以及在第一壓縮機(3)前端設置的第一截止閥(15); 所述脫萘單元包括若干并聯的脫萘塔(2)以及設置在脫萘塔(2)前端的第三程控閥(16)和設置在脫萘塔(2)后端的第四程控閥(17),所述脫萘塔(2)內填充有氧化鋁或活性炭作為吸附劑,以進行精脫萘; 所述二級加壓單元包括第二壓縮機(4),以及在第二壓縮機(4)前端設置的第二截止閥(18); 所述再生加熱單元包括為脫萘塔(2)進行加熱脫附的第一再生氣加熱器(9)和為除油塔(1)進行加熱脫附的第二再生氣加熱器(11); 所述再生冷卻單元包括為脫萘塔(2)內脫附氣進行冷卻的第一再生氣冷卻器(10)和為除油塔(1)內脫附氣進行冷卻的第二再生氣冷卻器(12); 所述油氣分離單元包括與第一再生氣冷卻器(10)相連的第一分液罐(5)和與第二再生氣冷卻器(12)相連的第二分液罐(6),所述第一分液罐(5)底部設置有第三截止閥(19),所述第二分液罐(6)底部設置有第四截止閥(20)。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高爐冶金氣體凈化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集液罐(7)以及與集液罐(7)相連的抽油泵(8),所述集液罐(7)通過第三截止閥(19)與第一分液罐(5)連接、通過第四截止閥(20)與第二分液罐(6)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高爐冶金氣體凈化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再生氣加熱器(9)前端依次通過第五截止閥(21)、第五程控閥(22)與產品氣輸出管道相連接,所述第一再生氣加熱器(9)后端通過第六程控閥(23)與脫萘塔(2)相連接;所述第二再生氣加熱器(11)前端通過第七程控閥(24)與第一分液罐(5)連接,所述第二再生氣加熱器(11)后端通過第八程控閥(25)與除油塔(1)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高爐冶金氣體凈化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再生氣加熱
聲明:
“高爐冶金氣體凈化處理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