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廢舊電池拆解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通過輸送機依次連接的破碎子系統、初篩分子系統、鐵分選子系統、隔膜分選子系統以及銅鋁分選子系統; 所述破碎子系統包括依次連接設置的雙軸破碎機及立式破碎機,所述雙軸破碎機及所述立式破碎機內分別持續充入氮氣; 所述初篩分子系統包括依次連接的振動篩及低溫裂解爐,所述振動篩承接篩分所述立式破碎機的輸出產物,所述低溫裂解爐用于處理所述振動篩的篩上物; 所述鐵分選子系統包括除鐵器,所述除鐵器設置在所述低溫裂解爐的輸出端; 所述隔膜分選子系統包括復合篩及組合渦電流分選機,所述組合渦電流分選機設置在所述復合篩的后端; 所述銅鋁分選子系統包括比重分選機,所述比重分選機設置在所述組合渦電流分選機的后端。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電池拆解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雙軸破碎機、所述立式破碎機以及所述低溫裂解爐還外連有除塵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電池拆解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篩、所述負壓氣流分選機以及所述復合篩均外連有負壓收集料倉。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電池拆解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低溫裂解爐的爐溫為100-300℃可調。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電池拆解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渦電流分選機內還設置有除鐵組件。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電池拆解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篩包括上層和下層,所述上層的篩網目數為180-220目,所述下層的篩網的目數為80-120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電池拆解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鐵器的后端還設置有負壓氣流分選機,所述復合篩設置在所述負壓氣流分選的輸出端。 8.一種應用權利要求1-7任意一項所述的廢舊電池拆解分選系統的分選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對回收的動力電池進行放電,然后拆除外包裝鋁殼; S2:將S1步驟中經過預處理的后的動力電池投入到破碎子系統內進行破碎; S3:將S2步驟中破碎后的物料投入到初篩分子系統內進行初分,其中先經過振動篩篩分,篩下鋰碳粉并進行回收,篩上物轉移到后續處理工序; S4:將S3步驟的篩上物投入到低溫裂解爐內進行裂解,將動力電池中的電解液內的有害物質裂變氣化,留下金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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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