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行走機構,包括機架、履帶和驅動設備,所述履帶設在所述機架的下端,所述驅動設備設在所述機架上并可驅動所述履帶轉動; 排料管,一端連接在所述機架的前端; 輸料管,一端與所述排料管連通,另一端連接充填物料; 夾緊機構,具有設在所述機架尾端的夾具,用以夾持固定所述輸料管; 監測機構,設在所述機架上,用以監測所述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的姿態及周圍環境; 控制系統,根據所述監測機構的數據,控制所述行走機構、排料管和夾緊機構的運行。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設備包括發動機和液壓站。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液壓缸,一端連接在所述排料管的側面,另一端與所述液壓站中的液壓泵相連;其中 所述第一液壓缸在伸縮時可帶動所述排料管擺動。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液壓缸,一端連接在所述夾緊機構上,另一端與所述液壓站中的液壓泵相連;其中 所述第二液壓缸在伸縮時可帶動所述夾緊機構張開/收縮。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履帶經由減速機、液壓馬達與所述液壓站中的液壓泵相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導向機構,設在所述夾緊機構與所述排料管之間,用以控制所述輸料管的方向。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向機構為設在所述輸料管兩側的若干輥輪。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系統包括前端控制器和后端控制器;其中 所述前端控制器與所述行走機構、排料管和夾緊機構相連, 所述后端控制器在接收所述監測機構的數據后,向所述前端控制器發送指令,所述前端控制器依據所述指令控制所述行走機構、排料管、夾緊機構的運行。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監測機構包括姿態監測模塊和圖像監測模塊,分別用于監測所述行走機構、排料管、夾緊機構的位置姿
聲明:
“礦山充填作業機器人”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