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基于當量深度的沖擊地壓礦井判別及等級劃分方法,屬于煤礦開采沖擊地壓災害預防領域,本發明提出以礦井開采深度作為基礎指標,考慮煤層因素、地質構造因素、沖擊傾向性因素、上覆巖層因素四類等地質因素得到礦井當量深度,通過比較礦井當量深度和沖擊地壓發生的臨界深度判別是否為沖擊地壓礦井并劃分等級,針對不同等級采取分級管理措施,進而達到沖擊地壓礦井分級管理的目標,本方法具有科學、簡單、直觀,可操作性強特點,可作為沖擊地壓礦井鑒定單位沖擊地壓礦井判別及等級劃分方法,以及指導煤礦安全生產并作為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以及開展沖擊地壓防治的重要依據,對避免煤礦沖擊地壓事故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具有重大意義。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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