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治理用綠植澆灌裝置,包括底板(9),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9)底部對稱安裝有行走輪(10),所述底板(9)頂部固定安裝有水槽(12),所述水槽(12)的出水口與出水管的一端連接,出水管上安裝有閥門(11),所述水槽(12)內部設置有轉軸(5),所述轉軸(5)的一端通過聯軸器與電機(4)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電機(4)通過螺栓固定安裝在頂板(3)頂部,所述頂板(3)位于水槽(12)正上方,所述水槽(12)兩側對稱安裝有兩個固定支架(2)的一端,兩個固定支架(2)的另一端對稱安裝在頂板(3)底部,所述轉軸(5)位于水槽(12)內的部分上安裝有攪拌葉片(7),所述底板(9)頂部固定安裝有水泵(8),所述水槽(12)外側固定安裝有開關(15),所述水泵(8)的進水口通過導水管與水槽(12)的出水口連接,所述水泵(8)的出水口與導水管的一端連接,導水管的另一端外側固定套設有固定套(17)且連接有噴頭(18),所述水槽(12)外側通過連接桿固定連接有卡環(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治理用綠植澆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9)頂部固定安裝有推桿(14)的一端,所述推桿(14)的另一端固定連接有把手(1),所述推桿(14)為傾斜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治理用綠植澆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2)為L型支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治理用綠植澆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槽(12)內壁固定安裝有限位環(13),所述限位環(13)頂部放置有過濾網(6),所述轉軸(5)豎向貫穿過濾網(6),所述過濾網(6)上開設有用于轉軸(5)豎向穿過的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治理用綠植澆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套(17)為T型設計,所述卡環(16)為局部開口設計,所述卡環(16)與固定套(17)相適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治理用綠植澆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8)通過導線與開關(15)電連接,所述開關(15)通過導線與外接電源電連接。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澆灌裝置,具體是礦山治理用綠植澆灌裝置。
背景技術
礦山包括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建材礦和化學礦等等。礦山規模
聲明:
“礦山治理用綠植澆灌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