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有色礦山廢水處理方法,該方法的步驟是調節礦山廢水pH至8~10,投加混凝藥劑進行混凝和靜置沉淀;取沉淀后的上清液施加超聲波和通入臭氧,進行超聲/臭氧協同高級氧化反應;反應后出水投加混凝藥劑進行二次混凝沉淀;沉淀后上清液在活性炭存在狀態下通入臭氧進行臭氧/活性炭催化氧化,氧化后的出水返回生產工藝流程中或達標排放。本發明根據有色礦山廢水水質復雜、難處理的特點,將超聲波/臭氧高級氧化技術、臭氧/活性炭催化氧化技術和混凝沉淀技術結合在一起協同對廢水進行處理,處理效果好、處理效率高,系統運行穩定,工藝流程簡單,便于實現工業應用,特別是對于難處理的有色礦山廢水具有其他方法的難以達到的優勢。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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