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以木薯為原料制備酒精后的廢水處理方法,步驟是:(1)于制備酒精后經過活性污泥處理而排出的好氧出水中,以2-5kg/噸廢水的量加入初級絮凝劑攪拌均勻,靜置10-40分鐘,得到污泥沉淀與上清液;(2)在上清液中加入芬頓試劑,其中過氧化氫的用量是0.8-2kg/噸廢水,亞鐵鹽的用量是0.6-3kg/噸廢水,過氧化氫與上清液中的物質進行氧化降解反應;(3)加入酸堿調節劑調整pH值至6-9,進行曝氣處理;(4)于曝氣處理后的廢液中加入用量為2-10g/噸廢水的次級絮凝劑,進行再次沉降,使殘留雜質沉淀。廢水經過本發明方法的處理,使得排出的水中其COD和SS降至非常低的水平,COD值低至300mg/L以下,SS值低至150mg/L以下,且其色度淺,泡沫少,達到直接排放的標準。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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