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用于除去廢水中氟時產生的殘留物的再處理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干燥含有稀土氟化物的殘留物,該殘留物是用稀土化合物處理廢水以除去廢水中氟離子時產生的。將稀土氟化物和固體氫氧化鈉混合;加熱處理稀土氟化物,溫度從約320℃至約450℃,時間從約0.5至約5小時;按適當順序,將加熱處理后的所得物進行水洗和干燥。通過該方法得到的產物含有稀土氫氧化物,其可作為玻璃研磨料或作為氟處理、催化劑和各種稀土應用領域的其它材料。
聲明:
“用于除去廢水中溶解的氟而產生的殘留物的再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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