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廢水處理用的改性活性炭復合吸附處理材料,其包括以下質量百分比的原料:改性活性炭30~50%、顆粒膨脹石墨10~25%、玻璃微珠5~10%、空心磚顆粒5~15%、復合絮凝助劑15~35%。本發明的復合吸附處理材料采用改性活性炭與顆粒膨脹石墨、玻璃微珠、空心磚顆粒及復合絮凝助劑復合復配,經合理質量配比,可有效地去除原水中的重金屬離子及有機、無機污染物,降低原水中的COD、SS、BOD及硫化物的含量等;所用原料無毒且具有化學惰性,在水中不會造成二次污染;所用原料經再生處理后可循環使用,這大大降低了廢水處理成本,有助于拓展活性炭在廢水治理行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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