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種基材中的復合纖維具超極細纖維人造皮革,對由基材與樹脂所形成的人造皮革,其中構成基材的復合纖維是由高結晶度聚酯聚合物A與低結晶度聚醯胺聚合物B以重量比90∶10至10∶90,于噴絲板的紡絲溫度為200~300℃下,利用復合紡絲法紡絲(聚酯的押出溫度設為200~300℃,聚醯胺的押出溫度設為180~290℃)方式,使所得的復合纖維截面呈聚酯聚合物A及聚醯胺聚合物B間隔排列的放射形狀,不需經堿性溶液或溶劑進行減量分纖處理所得的近似扁平帶狀的超極細纖維,經非織物制造加工、微波加工、樹脂加工、研磨、搓揉或撞擊、表面加工后可得內部及表面紋理致密性極佳的人造皮革,較習用的圓形斷面超細纖維人造皮革在柔軟度及懸垂性方面均佳,在制造中不產生廢水,屬于環保制品。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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