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經濟利用至今作為廢料的韌皮纖維植物的亞麻屑,其生產建材所采用的是韌皮纖維植物并有某種粘合劑時,根據使用目的,來自韌皮纖維物的亞麻屑皆與纖維處于混雜狀態,沒有完全脫離出來的纖維可能與亞麻屑處于自然連聯狀態。這些纖維的側部均無規則地與亞麻屑分離,并且纖維的長度在2—100m范圍。亞麻屑自由纖維和/或未能完全脫離纖維的亞麻屑,按照適當的撕開和配料,被送往一臺液體添加料的加料裝置上和/或進入固體加料的散射系統,接著,成纖維網和餅塊狀被散逸出,在此可以通過氣流進行機械縮絨。
聲明:
“用于生產建材的材料、方法及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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