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制備草甘膦用活性炭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包括溶劑洗脫和/或熱處理步驟,其中溶劑洗脫步驟采用具有堿性或還原性無機物的水溶液或者采用具備堿性或還原性的有機溶劑,在回流條件下處理失活活性炭催化劑4~24h,熱處理步驟將待處理的催化劑在還原性氣體中高溫焙燒0.5-24h,得到再生后的催化劑活性可全部恢復。本發明使草甘膦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活性炭達到再利用的目的,大大減少了草甘膦生產過程的固體廢料的生成,同時降低生產成本。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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