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化工污泥添加果殼制備活性炭的工藝。以化工行業污水處理產生的剩余污泥為原料,污泥經干燥后,加入果殼,研磨后加入活化劑。干燥,在惰性氣體保護下碳化活化。最后經冷卻、洗滌、干燥,制得污泥基活性炭。本發明以化工行業污水處理產生的大量剩余污泥為原料制備,減少了化工行業剩余污泥的排放量,降低了活性炭吸附劑的制備成本,具有顯著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所制備的活性炭其重金屬的濃度低于國標GB?5085.3-200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中規定的浸出液最高允許濃度;同時,在高溫熱解條件下,污泥中的有機物可得到完全礦化。采用本發明制備的活性炭,可用于廢水處理、廢氣吸收等領域,市場前景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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