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是關于一種去除城市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中氨氮的復配材料,包括納米分子篩和硅藻土,其配比為5∶1,在污水中的投加量為0.6G/50ML,先投加分子篩,再投加硅藻土或先投加硅藻土,再投加分子篩或同時投加納米分子篩和硅藻土,按上述方式投加納米分子篩和硅藻土后,進行攪拌,靜置沉淀后,進行離心分離,然后進行水的測定和分析。按本發明處理的污水,可滿足各種再生水水質要求。我國有豐富的硅藻土資源,而納米分子篩也是利用天然礦高嶺土制備的,使用后都可重新再生回收利用;另外,產生的硅藻土污泥要比其它鋁鹽、鐵鹽等的化學污泥的脫水性能好,可以節省后續污泥處理費用;且由于硅藻土應用領域廣泛,硅藻土污泥的回收利用可能性大,經適當處理,可回用到農業或建材等方面,產生良好經濟和環境效益。
聲明:
“去除城市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中氨氮的復配材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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