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相連的上料機構、破碎機構、分選機構、沉渣脫水機構、除砂機構以及漿液存儲罐; 所述破碎機構設有砂礫出口、第一漿液出口,所述第一漿液出口的豎向高度高于所述砂礫出口的豎向高度,所述分選機構設有漿液進料口、固相物料出口、第二漿液出口,所述固相物料出口、所述第二漿液出口位于所述漿液進料口所處平面的相對平面,所述第二漿液出口位于所述固相物料出口下方;所述水洗處理裝置還包括漿液輸送管,所述第一漿液出口與所述漿液進料口通過所述漿液輸送管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料機構包括傳輸單元、粗破碎單元,所述傳輸單元包括第一輸送螺旋、第二輸送螺旋,所述破碎機構包括破碎制漿單元,所述粗破碎單元連接所述第一輸送螺旋與所述第二輸送螺旋,所述破碎制漿單元設有進料口,所述第二輸送螺旋連接所述粗破碎單元與所述進料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制漿單元設有制漿容納腔,所述制漿容納腔內包括破碎單元,所述破碎單元包括與驅動件連接的旋轉軸、與旋轉軸連接的葉片以及刀片,所述旋轉軸處于所述制漿容納腔腔內,所述葉片處于所述刀片的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選機構包括分選罐體,所述分選罐體包括分選容納腔,所述分選容納腔內設有攪動件、篩選件、螺旋傳送件,所述篩選件將所述分選容納腔分成上下兩部分,所述攪動件位于所述分選容納腔的上半部分,所述固相物料出口位于所述攪動件軸線延伸線的上方,所述螺旋傳送件位于所述分選容納腔的下半部分,所述第二漿液出口位于所述螺旋傳送件軸線延伸線的下方。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攪動件包括多個T型葉片、安裝軸,所述T型葉片繞安裝軸螺旋安裝。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選機構還包括傳送單元,所述傳送單元的一端位于所述固相物料出口下方,所述傳送單元的另一端與所述沉渣脫水機構連接,所述沉渣脫水機構還設有出料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渣脫水機構包括擋板、擠壓腔、擠壓單元,所述擠壓單元可沿所述擠壓腔向所述擋板發生相對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
聲明:
“有機廢棄物水洗處理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