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廢液焚燒處理設備,包括焚燒爐爐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爐體(1)內部繞設有廢液輸送管(2),廢液輸送管(2)上的進液口(16)位于焚燒爐爐體(1)的底部一側,廢液輸送管(2)位于焚燒爐爐體(1)頂部的出液口(19)連通有廢液霧化噴淋裝置(7),焚燒爐爐體(1)頂部的一側連通廢氣輸送管(5),焚燒爐爐體(1)的底部依次連通燃氣空氣組合管(6)與下料溜槽(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液焚燒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液輸送管(2)呈螺旋狀且繞設于焚燒爐爐體(1)的外壁與內壁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廢液焚燒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液輸送管(2)位于焚燒爐爐體(1)頂部位置的末端部位(17)呈彎折結構,彎折結構露出焚燒爐爐體(1)頂部并通過出液口(19)與廢液霧化噴淋裝置(7)相連通;所述廢液霧化噴淋裝置(7)位于焚燒爐爐體(1)內,其上設有若干廢液噴淋支管(12),廢液噴淋支管(12)上設有若干廢液霧化噴口(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液焚燒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空氣組合管(6)呈環形結構并設于焚燒爐爐體(1)的底部與下料溜槽(3)之間的外周,所述下料溜槽(3)底端為開口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廢液焚燒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空氣組合管(6)的兩側分別設有進氣端(15),燃氣空氣組合管(6)內側設有若干支組合管(13),支組合管(13)上的出氣端(14)分別與焚燒爐爐體(1)的底部設有的與之對應的進氣口(18)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廢液焚燒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空氣組合管(6)內部設有燃氣噴管(8)與空氣噴管(10),支組合管(13)上的出氣端(14)分別連通燃氣噴管(8)與空氣噴管(1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廢液焚燒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噴管(8)上設有若干個燃氣支管(8?1),空氣噴管(10)上設有若干個空氣支管(10?1),燃氣支管(8?1)與空氣支管(10?1)的位置分別與燃氣空氣組合管(6)內側設置的若干支組合管(13)的位置相對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廢液焚燒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支管(8?1)與空氣支管(10?1)之間均設有點火器
聲明:
“廢液焚燒處理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