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可綠色排放和余熱利用的焚化爐,包括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內設有開口向前的焚燒腔,所述焚燒腔的左右壁之間固設有用于放置需焚燒物的第一支撐板,所述焚燒腔的下側設有開口向下的加熱腔,所述加熱腔與所述焚燒腔之間連通設有氣腔,所述加熱腔內設有可手動控制打開或關閉往所述焚燒腔內送入用于干燥需焚燒物的熱風機構,所述焚燒腔的左右兩側開設有存放腔,所述存放腔的內壁上固設有可用來噴射焚燒火焰的打火裝置,所述打火裝置的底面固設有噴火槍,所述噴火槍向相互靠近側延伸部分伸入所述焚燒腔內;
所述焚燒腔的上側連通設有可用于循環燃燒不充分氣體的回流管和排放氣體的第一排氣管,所述回流管與所述第一排氣管之間連通設有第二滑動腔,所述第二滑動腔內設有可控制所述回流管和所述第一排氣管分別處于不同封閉或打開狀態的控制機構,所述焚燒腔的外周上固設有加熱層,所述加熱層的外周上開設有吸熱腔,所述吸熱腔的左側連通設有水管,所述水管與外界水源連通,所述水管內設有控制所述水管連通或關閉的傳動機構,所述吸熱腔的右側連通設有蓄水腔,所述蓄水腔內設有可接收吸熱后的冷卻水和吸收高溫氣體的熱量來產品蒸汽,并用蒸汽轉化動能的轉化機構,所述蓄水腔的右側開設有過濾腔,所述過濾腔內存有脫硫劑,所述過濾腔內設有可把廢棄進行過濾排放的過濾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綠色排放和余熱利用的焚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熱風機構包括固嵌在所述加熱腔左右兩側壁內的加熱裝置,所述加熱腔的左右壁之間固設有第二支撐板,所述第二支撐板的內壁內固嵌有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的頂面動力連接設有電機軸,所述電機軸向上延伸部分伸入所述加熱腔內,且其外周上固設有兩個左右對稱的風扇葉,所述加熱腔的左側連通設有第一滑動腔,所述第一滑動腔的內壁上左右滑動設有滑板,所述滑板可封閉所述加熱腔,所述滑板內設有開口向左的螺紋腔,所述第一滑動腔的左側壁上轉動設有橫軸,所述橫軸向右延伸部分伸入所述螺紋腔內,并與所述螺紋腔的內壁螺紋配合,所述橫軸向左延伸部分伸出外界,且其左側面固設有手搖輪。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綠色排放和余熱利用的焚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放腔的相互遠離側開設有存液腔,所述存液腔內存有助燃劑,所述存液腔與所述打火裝置之間連通設有皮管,所述存液腔的上側連通設有入料口,所述
聲明:
“可綠色排放和余熱利用的焚化爐”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