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焚燒爐的熱回收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熱回收設備包括爐體、換熱管組和流量控制裝置,其中:所述爐體具有煙道,所述流量控制裝置和所述換熱管組沿煙氣的流動方向依次布設于所述煙道內;所述爐體還具有供煙氣流通的第一過流區和第二過流區,所述第一過流區與所述換熱管組對應設置,所述第二過流區避開所述換熱管組設置;
所述流量控制裝置包括第一開關結構、第二開關結構和驅動機構,所述第一開關結構用于打開或關閉所述第一過流區,所述第二開關結構用于打開或關閉所述第二過流區,所述驅動機構用于同步驅動所述第一開關結構和所述第二開關結構,而使所述流量控制裝置在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間切換;
在所述流量控制裝置處于所述第一狀態的情況下,所述第一開關結構打開所述第一過流區,且所述第二開關結構關閉所述第二過流區;在所述流量控制裝置處于所述第二狀態的情況下,所述第一開關結構關閉所述第一過流區,且所述第二開關結構打開所述第二過流區;
所述第一開關結構包括擋板主體和用于引導煙氣流動的導流部,所述導流部可轉動地設于所述擋板主體上,用以在所述第一開關結構打開所述第一過流區的情況下調節所述導流部的俯仰角,而引導煙氣在所述熱回收設備的高度方向上朝下偏轉流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焚燒爐的熱回收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開關結構包括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所述第一擋板和所述第二擋板用于共同關閉所述第一過流區,且所述第二擋板可移動地設于所述第一擋板,用以在所述第一開關結構關閉所述第一過流區的情況下通過移動而打開部分所述第一過流區;
和/或,所述第二開關結構包括第三擋板和第四擋板,所述第三擋板和所述第四擋板用于共同關閉所述第二過流區,且所述第四擋板可移動地設于所述第三擋板,用以在所述第二開關結構關閉所述第二過流區的情況下通過移動而打開部分所述第二過流區。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焚燒爐的熱回收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部靠近其導出端的部分彎曲設置,用以在所述第一開關結構打開所述第一過流區的情況下引導煙氣在所述熱回收設備的高度方向上朝下偏轉流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焚燒爐的熱回收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管組在所述熱回收設備的高度方向上設有多個溫度采集點,所述多個溫度采集點用于確定流體介質在所述熱回收設備的高度方向上的溫度梯度。
5.一
聲明:
“焚燒爐的熱回收設備及其熱回收控溫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