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具有預處理功能的垃圾焚燒爐渣采樣小車,其特征在于,設置于焚燒爐渣的傳送裝置底部,且在設定范圍內直線運動,包括具有容納腔的車體,以及設置于所述容納腔內的第一磨壓裝置和第二磨壓裝置;
所述第一磨壓裝置包括:
磨壓板,與所述車體的第一內壁平行且縱向設置;
所述第二磨壓裝置包括:
施力板,與所述磨壓板平行設置,二者間形成對焚燒爐渣進行容納和磨壓的空間;
導向板,與所述施力板頂部固定且傾斜連接,用于對來自所述傳送裝置的焚燒爐渣向所述空間內導向;
動力裝置,在所述小車移動的過程中,帶動所述施力板間歇性向所述磨壓板靠近,對所述空間內的焚燒爐渣進行磨壓破碎;
所述動力裝置包括:
半齒輪,通過轉軸與所述車體底部轉動連接;
傳動齒輪,與所述轉軸同軸固定連接;
第一齒條,固定設置且與所述傳動齒輪嚙合,延伸方向與所述車體的運動方向相同;
活動塊,設置于所述容納腔底部,且底部固定設置有第二齒條,所述第二齒條通過所述車體底部的貫通區域與所述半齒輪間歇性嚙合;
第二彈簧,連接所述活動塊與所述車體的第二內壁,所述第二內壁與所述第一內壁平行;
所述活動塊在所述半齒輪與所述第二彈簧的共同作用下帶動所述施力板往復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預處理功能的垃圾焚燒爐渣采樣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磨壓板通過至少四根第一彈簧與所述第一內壁彈性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預處理功能的垃圾焚燒爐渣采樣小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均料裝置,用于對自所述導向板下落的物料進行預分配;
所述均料裝置包括若干并列設置的分料桿,所述分料桿垂直于所述施力板設置,且并列方向沿所述施力板寬度方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預處理功能的垃圾焚燒爐渣采樣小車,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分料桿的自由端通過連接板連接,所述連接板與所述磨壓板平行設置,且為可對所述磨壓板進行吸附的磁性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預處理功能的垃圾焚燒爐渣采樣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一側設置有導向腔體,用于對所述活動塊進行部分容納及導向,所述第二彈簧設置于所述導向腔體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預處理功能的垃圾焚燒爐渣采樣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腔的下料口設置于所述車體底部,且至少供所述磨壓板底部位置敞開。
7.根據權利要
聲明:
“具有預處理功能的垃圾焚燒爐渣采樣小車”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