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用于焚燒高鹽有機廢水的系統,它包括焚燒爐,和與所述焚燒爐流體相連的熔融無機鹽外排設備;
所述熔融無機鹽外排設備包括熱源導流裝置和冷卻破碎裝置;
所述熱源導流裝置包括與所述焚燒爐熔融無機鹽排出口流體相連的排鹽通道,和用于控制所述排鹽通道溫度的補熱裝置;
所述冷卻破碎裝置與所述熱源導流裝置流體相連,并包括廢氣排氣口和破碎物排出口,所述破碎物排出口帶有鎖風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破碎裝置的一端與排鹽通道流體相連,另一端與一冷卻設備相連。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熔融無機鹽外排設備包括集塵器設備,該集塵器設備通過排氣通道與所述冷卻破碎裝置流體相連。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器設備裝有引風機,從而抽吸冷卻破碎裝置的煙塵,并經集塵器設備收集飛塵后將剩余的氣體送至焚燒后系統進行后處理。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設備包括滾筒冷卻機。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設備的輸出端與一包裝設備相連,從而將經粉碎和冷卻的無機鹽顆粒包裝后存儲或運輸。
7.一種高鹽有機廢水的焚燒方法,它包括如下步驟:在焚燒爐中焚燒高鹽有機廢水,形成熔融無機鹽;
將熔融無機鹽輸入與所述焚燒爐流體相連的熔融無機鹽外排設備的排鹽通道,所述排鹽通道的溫度由補熱裝置控制在與焚燒爐的熔融無機鹽出口溫度基本相同的溫度;
將排鹽通道中的熔融無機鹽輸入與該排鹽通道流體相連的冷卻破碎裝置,所述冷卻破碎裝置包括破碎物排出口和廢氣排氣口,所述破碎物排出口帶有鎖風裝置;和打開所述鎖風裝置,排出破碎的無機鹽顆粒。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破碎裝置的一端與排鹽通道流體相連,另一端與一冷卻設備相連,打開所述鎖風裝置后排出的破碎無機鹽顆粒在該冷卻設備中進一步冷卻至適合包裝的溫度,隨后輸送至包裝設備進行包裝存儲。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熔融無機鹽外排設備包括集塵器設備,該集塵器設備通過排氣通道與所述冷卻破碎裝置流體相連,焚燒過程中產生的部分廢氣經該集塵器設備過濾后送至焚燒后系統進行后處理。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熔融無機鹽外排設備包括引風機,該引風機通過排氣通道與所述冷卻破
聲明:
“用于焚燒高鹽有機廢水的系統和廢水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