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包括:燃燒室本體,相對的兩側各設有一個門洞,且兩個門洞相對設置;
門體,為兩個,且各設在一個所述門洞中;
觀察窗,設于所述門體上,用于對所述燃燒室本體內的情況進行觀察;以及蓋板,設于所述門體的內側;
控制軸,穿過所述門體且與所述門體轉動配合,內端與所述蓋板連接,用于通過轉動所述控制軸外端來控制所述蓋板遮蓋或者露出所述觀察窗。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門體上內壁上設有插桿,所述插桿通過轉軸與所述門體轉動連接,所述轉軸伸出所述門體外壁,所述燃燒室本體的內壁上設有鎖鉤,所述插桿通過插入鎖鉤實現所述門體的關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的伸出端設有手柄。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通過固定組件固定在預設位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軸上設有第一螺紋孔,所述固定組件包括:
固定座,設于所述門體外壁上,所述固定座上設有第二螺紋孔;
鎖緊螺栓,螺紋連接所述第二螺紋孔,所述第一螺紋孔與第二螺紋孔相對時,所述鎖緊螺栓通過與所述第一螺紋孔連接將所述蓋板固定。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室本體的外壁上設有容納槽,所述容納槽用于收納除焦工具。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室本體外壁上與所述容納槽相間隔設有插槽,所述插槽與所述容納槽并列設置,所述容納槽與所述插槽間設有貫穿口,所述貫穿口連通所述插槽和容納槽,所述貫穿口內滑動設有滑蓋,所述滑蓋通過滑入所述容納槽或者收回所述插槽對應實現容納槽的閉合和打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門體上設有插板,所述門體關閉時,所述插板插入所述插槽將所述滑蓋限位于所述容納槽。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蓋上設有斜面,所述斜面朝向所述燃燒室本體外。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回轉窯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蓋上設有把手。
說明書: 回轉窯燃燒室技術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屬于回轉窯燃燒室結構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回轉窯燃燒室。
背景技術[0002] 回轉窯燃燒
聲明:
“回轉窯燃燒室”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