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一種礦井用負壓通風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塵機構和負壓除塵機構;所述控塵機構包括進風管道、用于向所述進風管道內壓入風流的進風風機、用于形成壓風風流的壓風管道、用于形成垂直風幕的垂直控塵組件、用于形成噴氣風流的轉動控塵組件,以及設置于礦井壁上且用于安裝固定所述垂直控塵組件和轉動控塵組件的固定塊,所述壓風管道設置于所述進風管道的內端,所述垂直控塵組件通過主導流管與所述進風管道連通,所述轉動控塵組件通過次導流管與所述進風管道連通,所述進風管道上設置有用于向所述主導流管和所述次導流管導入風流的導流風機;所述轉動控塵組件位于所述垂直控塵組件面向掘進工作面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井用負壓通風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控塵組件包括可拆卸連接于所述固定塊上的梯形導風條,所述梯形導風條內開設有導風槽,所述導風槽的開口朝向為所述梯形導風條的小端,所述導風槽與所述主導流管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井用負壓通風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控塵組件包括兩可拆卸連接于所述固定塊上的安裝架,兩所述安裝架之間轉動連接有轉軸,任一所述安裝架上設置有用于帶動所述轉軸轉動的電動機,所述轉軸上可拆卸連接有多個噴嘴,多個所述噴嘴與所述次導流管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井用負壓通風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對應所述導流風機的所述進風管道外側設置有錐筒管,所述錐筒管的大端面向所述導流風機,所述主導流管或所述次導流管與對應的所述錐筒管小端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礦井用負壓通風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設置有螺桿,所述梯形導風條上開設有配合所述螺桿的貫穿孔,所述螺桿上螺紋連接有用于限制所述梯形導風條的筒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礦井用負壓通風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設置于礦井上壁上,且所述導風槽的開口面向礦井上壁相對一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井用負壓通風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負壓除塵機構包括多節連通的負壓風管、用于配合所述負壓風管抽出風流的負壓風機,最內一節所述負壓風管的吸塵口位于所述垂直控塵組件面向掘進工作面一側,最外一節所述負壓風管延伸出礦井通道設置有除塵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礦井
聲明:
“礦井用負壓通風除塵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