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一種有色金屬冶煉高硫煙氣脫硝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換熱器(102)、換熱器(105)、換熱器(107);
與所述換熱器(102)的第一出口相連的電除塵器(104);
所述電除塵器(104)與所述換熱器(105)的第一進口相連;
所述換熱器(105)的第一出口與所述換熱器(102)的第二進口相連;
與所述換熱器(102)的第二出口相連的脫硝反應器(106);
所述脫硝反應器(106)與所述換熱器(105)的第二進口相連;
所述換熱器(105)第二出口與換熱器(107)的第一進口相連;
與所述換熱器(107)第一出口相連的動力波洗滌器(10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換熱器(107)第二進口相連的氧氣罐或空氣罐;
與所述換熱器(107)的第二出口相連的有色金屬冶煉的裝置(101),用于將換熱器(107)換熱后的氧氣或空氣用于有色金屬的冶煉;
所述有色金屬冶煉的裝置(101)的出口與所述換熱器(102)的第一進口相連;
所述換熱器(107)的第一出口還與所述有色金屬冶煉的裝置(101)和所述換熱器(102)之間的管道相連,將換熱后的煙氣用于對有色金屬冶煉高硫煙氣溫度的調控;
還包括:與所述動力波洗滌器(108)相連的硫資源回收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器(102)的第一出口與電除塵器(104)通過廢熱鍋爐(103)相連。
4.一種有色金屬冶煉高硫煙氣脫硝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系統中進行,包括以下步驟:
將有色金屬冶煉高硫煙氣通入所述換熱器(102)中進行第一降溫,得到降溫煙氣;
將所述降溫煙氣通入電除塵器(104)中進行電除塵,得到除塵煙氣;
將所述除塵煙氣先后通入換熱器(105)和換熱器(102)中分別經第一升溫和第二升溫后將所得除塵煙氣通入脫硝反應器(106)進行脫硝,得到脫硝的煙氣;
將所述脫硝的煙氣通入換熱器(105)中進行第二降溫,得到降溫后的脫硝煙氣;
將所述降溫后的脫硝煙氣通
聲明:
“有色金屬冶煉高硫煙氣脫硝的系統及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