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用車輛多擋位輪邊驅動總成,包括變速箱和行星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變速箱包括四個電機、兩組具有兩擋變速功能的前變速組件、兩組具有兩擋變速功能的后變速組件和輸出軸,一組前變速組件與兩個電機分別連接,另一組前變速組件與另外兩個電機分別連接,每組前變速組件的輸出端均連接一組后變速組件,兩組后變速組件均與輸出軸嚙合,輸出軸與行星排的太陽輪同軸連接,行星排的行星架與變速箱的殼體固定,齒圈與礦用車輛的驅動輪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車輛多擋位輪邊驅動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機上均連接輸入軸,輸入軸上均固定前主動齒輪一和前主動齒輪二,前變速組件包括常嚙合軸、同軸固定在常嚙合軸上的前換擋齒輪、軸向可滑動的裝配在前換擋齒輪上的前換擋齒套、可轉動的裝在常嚙合軸上且與前主動齒輪一嚙合的前從動齒輪一、可轉動的裝在常嚙合軸上且與前主動齒輪二嚙合的前從動齒輪二,前換擋齒輪位于前從齒輪一和前從動齒輪二之間,前換擋齒套向左運動與前從動齒輪一結合,向右運動與前從動齒輪二結合,前從動齒輪一的外徑大于前從動齒輪二的外徑,后變速組件與常嚙合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用車輛多擋位輪邊驅動總成,其特征在于:后變速組件包括與常嚙合軸同軸固接的中間軸、固定在中間軸上的后換擋齒輪、軸向可滑動的裝配在后換擋齒輪上的后換擋齒套、分別可轉動的裝在中間軸上后主動齒輪一和后主動齒輪二,后換擋齒輪位于主動齒輪一和后主動齒輪二之間,后換擋齒套向右運動與后主動齒輪一結合,向左運動與后主動齒輪二結合,后主動齒輪一外徑小于后主動齒輪二的外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礦用車輛多擋位輪邊驅動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輸出軸上同軸固定與后主動齒輪一嚙合的后從動齒輪一和與后主動齒輪二嚙合的后從動齒輪二。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用車輛多擋位輪邊驅動總成,其特征在于:四個電機的輸入軸依次平行設置,兩組所述的后變速組件對稱設置在輸出軸的兩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車輛多擋位輪邊驅動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星架的行星輪軸上固定與太陽輪嚙合的行星輪一和與齒圈嚙合的行星輪二,行星輪一的外徑大于行星輪二的外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礦用車輛多擋位輪邊驅動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齒圈通過軸承支撐在變速箱的殼體
聲明:
“礦用車輛多擋位輪邊驅動總成及其換擋驅動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