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進料口(1)、窯頭密封機身(2)、窯身(3)、窯尾密封機身(4)、排料口(5)、氣化劑入口(6)、合成氣出口(8)、支撐組件和驅動組件,所述窯身(3)連接在窯頭密封機身(2)與窯尾密封機身(4)之間并保持傾斜的轉動,所述窯頭密封機身(2)上設有進料口(1)和合成氣出口(8),所述合成氣出口(8)位于窯頭密封機身(2)上遠離窯身(3)一側,所述窯尾密封機身(4)上遠離窯身(3)一側設有排料口(5)和氣化劑入口(6),所述驅動組件用于驅動窯身(3)在支撐組件的支撐作用下進行轉動,所述窯身(3)用于對進料口(1)加入的有機固廢原料以及具有蓄熱作用的惰性顆粒物進行旋轉并在其內部形成物料移動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顆粒物表面負載使粗合成氣發生裂解、降低焦油含量并調控合成氣各組分濃度的催化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為合成負載型催化劑,包括Ni基催化劑和分子篩催化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顆粒物為惰性陶瓷球狀顆?;蚩招膱A柱狀的陶瓷拉西環,惰性顆粒的直徑不大于有機固廢原料顆粒的直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件包括第一帶托輪架(9)和第二帶托輪架(14),所述的第一帶托輪架(9)和第二帶托輪架(14)均與窯身(3)轉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包括齒圈(10)、齒輪(11)、變速箱(12)和電機(13),所述齒圈(10)套在窯身(3)上并與其外壁相連,所述齒圈(10)與齒輪(11)嚙合,所述電機(13)的輸出軸與變速箱(12)的動力輸入端相連,所述齒輪(11)與變速箱(12)的動力輸出端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窯身(3)內壁敷設耐高溫高鋁質耐火層。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窯身(3)與水平面的傾斜角度為15±5°,轉速可調范圍為5-10r/min。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
聲明:
“回轉窯與移動床復合氣化裝置及其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