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利用高爐渣與脫氯后垃圾焚燒飛灰制備陶瓷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高爐渣進行干燥破碎處理,預處理后得到預處理高爐渣; (2)將步驟(1)制備得到的預處理高爐渣與脫氯飛灰混勻,得到混合物; (3)將步驟(2)制備得到的混合物與粘合劑混勻,得到混合漿液; (4)將步驟(3)得到的混合漿液澆注到模具中,液壓成型,得到模板材料; (5)將步驟(4)制備得到的模板材料焙燒后得到陶瓷材料。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高爐渣與脫氯后垃圾焚燒飛灰制備陶瓷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高爐渣的組成為30-50%的CaO、20-40%的SiO 2、10-30%的Al 2O、3-15%的MgO、2-5%的SO 3、0.1-3%的TiO 2、0.1-3%的Na 2O、0.1-3%的Fe 2O 3、0.1-3%的K 2O和0.1-3%的MnO。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高爐渣與脫氯后垃圾焚燒飛灰制備陶瓷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預處理為高爐渣活化處理,所述高爐渣活化處理選自機械化學活化或堿激發活化中的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高爐渣與脫氯后垃圾焚燒飛灰制備陶瓷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化學活化為利用球磨法對高爐渣進行活化;球磨過程中,球磨時間為0.5-6h,球磨轉速為100-800rpm; 所述堿激發活化為利用堿激發劑對高爐渣進行活化;所述堿激發劑選自KOH、NaOH、K 2CO 3、Na 2CO 3、K 2SiO 3和Na 2SiO 3中的一種或幾種;堿激發活化過程中,溫度為80-200℃,時間0.5-6h。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高爐渣與脫氯后垃圾焚燒飛灰制備陶瓷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預處理高爐渣與脫氯飛灰的質量比為95:5-50:5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高爐渣與脫氯后垃圾焚燒飛灰制備陶瓷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粘結劑的質量為混合料質量的20%-3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利用高爐渣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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