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方格骨架和多個邊骨架,多個邊骨架依次連接形成腳墻,所述腳墻與礦山邊坡的臺階配合,多個所述方格骨架依次連接排列形成與所述腳墻配合的坡墻,所述方格骨架包括中心部、自所述中心部向外延伸的兩個第一延臂部和兩個第二延臂部,以及設于所述第一延臂部和第二延臂部上的第一擋墻,兩個所述第一延臂部相對設置且所述第一延臂部上設置的第一擋墻延伸方向相同,兩個所述第二延臂部相對設置且所述第二延臂部上設置的第一擋墻延伸方向相同,相鄰多個所述方格骨架之間圍成用于種植植物的種植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格骨架還包括設于所述中心部的通孔,所述通孔用于與所述邊坡連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一個所述第一延臂部和一個所述第二延臂部上設置的第一擋墻相連接,其余所述第一擋墻相間隔設置。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墻設于所述第一延臂部和所述第二延臂部的邊沿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邊骨架包括與所述礦山邊坡臺階配合的平板部和自所述平板部彎折延伸的第一邊坡部,所述第一邊坡部與所述平板部的夾角與所述礦山邊坡的臺階和與所述臺階連接的上邊坡的夾角一致。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邊骨架包括自所述平板部彎折延伸的第二邊坡部,所述第一邊坡部和所述第二邊坡部與所述平板部的相對兩側連接,所述第二邊坡部與所述平板部的夾角與所述礦山邊坡的臺階和與所述臺階連接的下邊坡的夾角一致。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邊骨架還包括自所述平板部靠近所述第一邊坡部的一端延伸的插入部,所述插入部用于插入所述上邊坡。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邊骨架還包括設于所述平板部上第二擋墻,所述第二擋墻與所述第一邊坡部之間形成水槽。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部凹陷形成與所述水槽連通的凹槽,位于所述腳墻兩端的所述邊骨架的凹槽用于連通排水槽。
說明書
聲明:
“礦山生態修復綠化組件”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