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采用工業焦粉替代活性炭處理焦化廢水的方法,它包括(A)對焦化廢水進行酸化處理;(B)利用工業焦粉在吸附塔中對廢水進行吸附處理;(C)吸附飽和后的濕工業焦粉經隔氧高溫加熱再生回用或不經再生直接替代普通焦粉摻入煉鐵燒結礦原料中利用三個過程。其中A過程采用硫酸或工業廢硫酸調節廢水PH值至2.0~3.0,B過程所述的工業焦粉吸附塔或吸附槽內裝有直接從焦化廠生產的粒度為10~80目的鮮焦粉,C過程吸附飽和后的濕工業焦粉經300~450℃隔氧(真空或氮氣氛圍下)高溫加熱再生回用或不經再生而直接替代普通焦粉摻入煉鐵燒結礦原料中利用。處理后,出水水質中色度和COD值的脫除率分別達到65%和85%,可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中一級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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