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煤化工廢水深度處理工藝及裝置,工藝過程包括除油、脫酸脫氨、離心萃取脫酚、催化濕式氧化和生化處理,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除油池、脫酸脫氨調節池、蒸氨塔、高速離心機、催化濕式氧化調節池、催化濕式氧化塔、生化調節池、A/O生化系統。本發明可將煤化工工藝廢水中的COD、油類、氨氮、酚類等主要污染物處理后達到國家《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中的間接排放標準要求,并可回收氨水和粗酚。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結合煤化工生產工藝特點,對煤化工產生的污水進行有針對性的處理,使其達到間接排放標準要求,并對污水中的可利用資源進行回收,真正實現了污水資源化處理。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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