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處理廢液、廢水的燃燒器,適用于有機廢液、廢水等污染物的處理。工作時,首先啟動燃燒室工作,引燃主燃燒室,啟動燃燒室與主燃燒室的產生的工質通過主燃氣導管進入到燃燒摻混段內,經過二次配風繼續燃燒之完全,將廢液通過一次進水噴嘴加注到燃燒摻混段內,在高溫燃氣的環境下,廢水完全蒸發,廢水內的有機物完全燃燒分解,達到處理廢液、廢水的完全焚燒處理,產生的高溫工質通過燃燒摻混燃氣導管7進入到摻混降溫段內,經過二次進水的摻混冷卻降溫后排放。本發明安全、高效、快捷的實現廢液廢水焚燒處理,處理速度達到當前固定大型焚燒處理設備的處理能力,設備所需的空間大幅下降,有效工作時間大幅增加,燃燒產物符合環保要求。
聲明:
“適用于廢液處理的燃燒器”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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