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危險廢物運營管理系統,旨在提供一種適用范圍廣的危險廢物運營管理系統。它包括運輸中心、分析化驗中心、儲存及處置中心、暫存系統、綜合利用系統、物化處置系統、焚燒系統、穩定化系統、廢水系統、填埋系統及監管中心;所述運輸中心用于在接到產廢單位處置危險廢物需求后,至產廢單位進行取樣及收運并將危險廢物樣品及危險廢物送樣至分析化驗中心、儲存及處置中心,并將危險廢物種類及數量報送監管中心;所述分析化驗中心用于在接收由運輸中心至產廢單位取得的危險廢物樣品后進行分析化驗,依據化驗結果反饋運輸中心是否接收產廢單位的危險廢物,同時依據化驗結果將該種危險廢物的化驗結果及處置方法提供至儲存及處置中心。
聲明:
“危險廢物運營管理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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