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含硫含鹽有機廢液焚燒節能環保排放系統。將廢液霧化后從焚燒鍋爐頂部噴入進行焚燒,兩支燃燒器錯列布置在焚燒鍋爐上部左右兩側,所述廢液在焚燒鍋爐中實現蒸發、干燥、有機物的裂解與燃盡過程。焚燒后煙氣的熱量被焚燒鍋爐后面的冷卻室及D型鍋爐進行余熱回收。焚燒鍋爐底部設置熔融爐,在熔融爐中,利用熔鹽的強蓄熱能力,既可以將固態鹽加熱成液態,又能夠通過爐內的補燃燃燒器將未達到熔融狀態的鹽類再加熱熔化后從熔融爐底部流出,經雙軸冷卻器冷卻后落入水冷刮板除渣機并運輸至車間處理。該系統中的設備都選用耐酸耐腐蝕材質,占地面積小,安裝工作量小且維護方便,運行簡單可靠,并可回收固體高純度鹽。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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