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一種危險廢物焚燒處理方法及其系統,所述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系統包括:給料裝置,所述給料裝置配置為將危險廢物送入逆流式回轉窯的窯頭;逆流式回轉窯,所述逆流式回轉窯配置為熱解危險廢物并產生熱解氣體,所述逆流式回轉窯的窯尾設置有一次風入口,所述熱解氣體從所述逆流式回轉窯的窯頭排出;二燃室,所述二燃室配置為進一步燃盡從所述逆流式回轉窯窯頭逸出的未燃盡物質,并保證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質完全分解。根據本發明提供的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系統,通過采用逆流式回轉窯,焚燒危險廢物產生熱解氣體,無需輔助能源或僅需少量輔助能源即可保證二燃室出口1100℃的溫度,從而節約了能源,提高了經濟效益。
聲明:
“一種危險廢物焚燒處理方法及其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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