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利涉及廢氣處理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活性炭吸附直燃再生設備,再生設備包括通過通氣孔連通的活性炭吸附室和燃燒室,活性炭吸附室上設置有進氣口、出氣口,活性炭吸附室內設置有活性炭吸附床;燃燒室內設置有燃燒器和排氣口,排氣口與排氣管連接,排氣管穿過活性炭吸附室內與煙道連接,出氣口和煙道分別通過管道與引風機連接,通氣孔、進氣口、出氣口和排氣口處均設置有閥門。本專利所述再生設備不但能利用活性炭有效處理有機廢氣,廢氣處理后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而且所用的活性炭飽和后能夠再生,達到活性炭的循環利用,無二次危廢物體產生,不產生二次污染;設備結構簡單且運行安全。
聲明:
“一種活性炭吸附直燃再生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