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發明屬于危險廢物處理領域,涉及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配伍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2.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被稱為危險廢物:一是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二是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生態環境或者人體健康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3.同時,在水泥窯協同處置過程中,危險廢物中的有害成分(氟、氯、硫、重金屬、堿含量等)會對熟料的品質、窯尾煙氣中有害成分、窯況、設備、人員、環境等方面造成負面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4.本技術提供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配伍方法及裝置,使得危險廢物配伍精密化、規范化,實現危險廢物高效處置、處置過程風險可控、設備運行狀態穩定、產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對環境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5.根據第一方面,一種實施例中提供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配伍方法,包括:
6.一級配伍時,根據危險廢物準入與允收指標、危險廢物配伍指標、危險廢物處置過程管控指標,篩選并引進市場上的危險廢物;
7.二級配伍時,對廠區內的危險廢物進行采樣與快速檢測,依照快速檢測結果,做好標記并填寫卸車通知單安排危險廢物卸車入庫;對于成分波動較大的同種危險廢物,依據有害成分高低做好不同標記,并在卸車入庫的過程中,不同標記的危險廢物分開存放;
8.三級配伍時,各個處置子系統分別對進入料坑內的危險廢物進行處置,實現危險廢物的均化。
9.在一些實施例,一級配伍時,進行危險廢物篩選,禁止接收以下危險廢物包括:放射性廢物;具有傳染性、爆炸性及反應性廢物;未經拆解的廢電池、廢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含汞的溫度計、血壓計、熒光燈管和開關;有鈣焙燒工藝生產鉻鹽過程中產生的鉻渣;石棉類廢物。
10.在一些實施例,所述二級配伍還包括:卸車入庫后,根據危險廢物料性、檢測結果、反應性和危險廢物配伍指標,對危險廢物進行配伍計算,編寫危險廢物出庫單,根據出庫單,進行危險廢物出庫、入坑、混配。
11.在一些實施例,三級配伍時,
12.對混配好的危險廢物進行多點采樣,采樣點不少于5個,對樣品進行檢測;依據檢測結果進行重新核算;判定各指標是否符合預設的指標限值,確定符合之后方可處置料坑內混配好的危險廢物;
13.在處置過程中進行過程監控,對皮帶/混合器投加的危險廢物混合物、料坑內危險
聲明:
“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配伍方法及裝置與流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