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以廢棄混凝土為骨料制備透水混凝土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步驟1:對經過預處理的廢棄混凝土進行破碎、篩分,得到粒徑介于4~15mm之間的粗骨料和粒徑小于4mm的細骨料;步驟2:將所述粗骨料放入酸溶液中浸泡后,撈出瀝干,然后加入硅酸鈉或偏硅酸鈉,通過攪拌使硅酸鈉或偏硅酸鈉與粗骨料充分混凝,來對所述粗骨料的表面進行修飾,得到經修飾的粗骨料,所述酸溶液包括濃度為2~10%的磷酸溶液或硝酸溶液,浸泡時間為15~45min;步驟3:將細骨料和粉煤灰、煤矸石進行研磨粉碎,得到微米級粉末,所述微米級粉末的粒徑小于40μm;步驟4:將硅酸鹽水泥、所述微米級粉末、水、外加劑和增強劑進行預混合后,加入所述經修飾的粗骨料,混合后形成以廢棄混凝土為骨料的透水混凝土,所述外加劑包括引氣劑和減水劑;其中按照質量分數計,硅酸鹽水泥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15.47%~16.29%;粗骨料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60.36%~77.38%;細骨料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2.15%~8.05%;水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4.16%~5.70%;硅酸鈉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1.05%~4.56%;粉煤灰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0.05%~0.1%;煤矸石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0.10%~0.50%;外加劑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1.06%~1.81%;增強劑的用量占原料總量的0.42%~1.93%。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所述增強劑包括第一組分、第二組分和第三組分,其中,所述第一組分為三乙醇胺或由萘磺酸甲醛縮合物鈉鹽、聚乙烯醇改性樹脂和丙烯酰胺改性樹脂組成的混合物;第二組分為玻璃纖維或聚丙烯纖維;第三組分為環氧樹脂或酚醛樹脂;所述引氣劑按質量分數計包括松香粉10.25%~20.13%、40wt%氫氧化鈉溶液10.25%~20.13%、30wt%雙氧水2.46%~8.67%、10wt%高錳酸鉀溶液10.25%~20.13%、以及水30.33~65.45%;所述減水劑為HG-FDN型減水劑。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組分中,萘磺酸甲醛縮合物鈉鹽占第一組分總質量的50.05%~75.23%,聚乙烯醇改性樹脂占第一組分總質量的10.67%~20.05%,丙烯酰胺改性樹脂占第一組分總質量的10.67%~20.05%。4.根據權利要求2所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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