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基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生態綠植養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三個支撐桿(100),每個所述支撐桿(100)均包括立桿(101)、絲桿(102)及彈簧(103);所述立桿(101)具有一容置腔,其側壁上豎直開設有一對與所述容置腔相連通的穿槽(111);所述絲桿(102)一端與所述容置腔的底壁螺接,另一端貫穿所述立桿(101)的頂壁,并與所述頂壁螺接;所述彈簧(103)套設于所述絲桿(102)上;
柔性擋布(200),設置于相鄰兩個所述支撐桿(100)之間,且其相對的兩側邊分別穿過相鄰所述穿槽(111)并與所述彈簧(103)連接;
頂遮擋布(500),其與所述支撐桿(100)圍合成的結構的頂面相適配,且所述頂遮擋布(500)的邊緣與所述柔性擋布(200)的頂端可拆卸連接;
固定桿(300),其可拆卸設于相鄰兩個所述支撐桿(100)之間,并位于所述穿槽(111)下方,所述固定桿(300)上間隔設有若干掛鉤(301);及
限位件(600),其可拆卸設于所述絲桿(102)上,用于將所述彈簧(103)限位于所述絲桿(102)上的特定位置處;
當所述絲桿(102)與所述容置腔的底壁分離時,所述彈簧(103)的底端能夠掛接在任一所述掛鉤(30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生態綠植養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柔性擋布(200)的頂端邊緣均固設有活動桿(201),且所述活動桿(201)的兩端分別穿過相鄰所述穿槽(111)并與所述彈簧(103)的頂端固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生態綠植養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遮擋布(500)的邊緣與所述活動桿(201)可拆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生態綠植養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絲桿(102)上均縱向間隔開設有兩列定位孔(112),且兩列所述定位孔(112)的位置一一對應,所述限位件(600)為鱷魚夾,且所述鱷魚夾的頂端能夠同時卡接在位置對應的所述定位孔(112)內,將所述彈簧(103)限位于所述絲桿(102)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生態綠植養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桿(300)上沿長度
聲明:
“基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生態綠植養護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