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超低溫處理對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的改性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步驟包括:將玻璃纖維復合材料樣品放置于具有深冷介質的超低溫處理設備中,將容器密閉,進行超低溫處理,所述的處理溫度為恒溫零下100℃至零下200℃、處理時間為1小時-15小時;超低溫處理后,通過程序升溫進行回溫或將樣品從超低溫處理設備中取出自然回溫。本發明中經超低溫處理的玻璃纖維復合材料,抗彎性能,拉伸性能,層間剪切性能和耐磨性能獲得提高,綜合性能更為優異,可滿足不同領域內的應用需求,同時提高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的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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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溫處理對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的改性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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