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的包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將正極材料基體進行微量元素的液相包覆;所述微量元素占正極材料基體總量的0.02%-0.2%; S2、將上述液相包覆后的正極材料基體進行大量元素、大量元素氧化物和/或大量元素氫氧化物的固相包覆,所述大量元素為鎳、鈷、錳中的至少一種;所述大量元素占正極材料基體總量的1%-8%; S3、將上述固相包覆的正極材料基體燒結,獲得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材料基體為鈷酸鋰、鎳鈷錳酸鋰、錳酸鋰、鎳鈷鋁中的一種或幾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中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S1.1 取可溶性鋁鹽和/或鎂鹽溶于水中配制成0.1-5 mol/L的鋁鹽和/或鎂鹽溶液,調節pH至3~5,獲得混合溶液; S1.2 在正極材料基體中加入15~100%去離子水,高速攪拌5-20分鐘,再加入霧化后的所述混合溶液,攪拌5-10分鐘,加入金屬氧化物或金屬氫氧化物,攪拌5-10分鐘,壓濾、烘干;所述金屬為納米鈦、鋯、釔、鈮中的任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包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1中可溶性鋁鹽為硝酸鋁、硫酸鋁或氯化鋁;可溶性鎂鹽為硝酸鎂、硫酸鎂或氯化鎂;所述鋁占正極材料基體總量的0.03%-0.2%,鎂占正極材料基體總量的0.02%-0.2%。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包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2中鈦占正極材料基體總量的0.02-0.2%,鋯、釔、鈮占正極材料基體總量的0.02%-0.2%。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中大量元素氧化物為四氧化三鈷、氧化鈷、一氧化錳、二氧化錳、四氧化三錳、一氧化鎳、氧化鎳;大量元素氫氧化物為氫氧化亞鈷、氫氧化鎳。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中固相包覆通過高效混料實現;所述大量元素占正極材料基體總量的2%-6%,高效混料時間15-60分鐘。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燒結溫度為600℃-950℃,燒結時間為6-15小時。
說明書
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的包覆方法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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