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所述正極包括:
正極集電體;
形成于所述正極集電體的至少一個表面上并包含第一正極活性材料、第一固體電解質和第一電解質鹽且不含增塑劑的第一正極活性材料層;和形成于所述第一正極活性材料層上并包含第二正極活性材料、第二固體電解質、第二電解質鹽和增塑劑的第二正極活性材料層,其中,所述增塑劑的熔點為30℃至13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其中,所述增塑劑的熔點為35℃至65℃。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其中,所述增塑劑是碳酸亞乙酯、重均分子量為1,000以上的聚乙二醇、丁二腈、環狀磷酸酯,或其中的至少兩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其中,基于所述第二正極活性材料層的總重量,所述增塑劑的用量為0.1重量%至30重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其中,所述第一正極活性材料層和所述第二正極活性材料層各自還包含導電材料和粘合劑。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其中,所述第一正極活性材料層與所述第二正極活性材料層的重量比為1:99至99:1。
7.一種固體電解質電池,所述固體電解質電池包括正極、負極和置于所述正極和所述負極之間的隔膜,其中,所述正極是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所述固體電解質電池在所述增塑劑的熔點至
130℃的溫度下被激活,并且在所述固體電解質電池被激活后,所述增塑劑以液態存在,形成液態增塑劑。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液態增塑劑滲入到所述第二正極活性材料中形成的裂紋中。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隔膜是固體電解質膜,并且所述負極是鋰金屬。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第二正極活性材料層中的空隙由所述液態增塑劑填充。
12.一種電池模塊,所述電池模塊包括權利要求7所述的固體電解質電池作為單元電芯。
13.一種電池組,所述電池組包括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池模塊。
說明書: 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和包含該正極的固體電解質電池技術領域[0001] 本發明涉及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和包含該正極的固體
聲明:
“固體電解質電池用正極和包含該正極的固體電解質電池”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