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包含復合電子阻擋層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中電子阻擋層包含第一和第二有機材料,所述第一有機材料為三芳基胺或雜芳基胺,第二有機材料為含有咔唑基的化合物;第一有機材料的HOMO能級為?5.5eV至?5.8eV,第二有機材料的HOMO能級為?5.7eV至?6.0eV,并且︱HOMO第一有機材料︱<︱HOMO第二有機材料︱;以及第一有機材料和第二有機材料的LUMO能級均≥?2.6eV。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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