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工業煙氣治理設備領域,尤其是一種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管,由玻璃纖維材料、催化劑和粘結劑混合后壓制烘干成型;其中催化劑占所有材料總質量的3?30%。所述的玻璃纖維材料為玻璃纖維細紗、玻璃纖維粗紗、短切氈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的催化劑為脫硝催化劑或除二惡英催化劑;所述的粘結劑為耐高溫無機粘結劑。本發明所述的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管其用途在于煙氣處理領域,管壁內有大量的微小空隙,管外的氣體可以通過空隙進入管內,同時阻止2.5?10μm以上的粉塵穿過管壁;本發明所述的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管最高耐受溫度為950度,適合各種鍋爐、窯爐、焚燒爐、艦船尾氣等高溫煙氣的處理,有效解決了當前布袋除塵的布袋只耐220度的問題;本發明所述的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管可以脫除煙氣中的氮氧化合物,除去二惡英,同時輔助脫硫。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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