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碳纖維復合廢料的回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將碳纖維增強復合材料切割成體積不大于10cm3的小塊,備用;配制溶解液:將磷酸鹽化合物溶于有機溶劑中,得溶解液;將切成小塊的碳纖維增強復合材料加到溶解液中,在150?300℃的溫度下攪拌反應5?12h,然后離心或過濾得濾液a和初解沉淀物;將初解物加入酸性離子液體中,在無氧條件中100?250℃下攪拌反應6?12h,反應結束后冷卻至室溫,離心或過濾得濾液b和沉淀物,分別洗滌濾液a和濾液b,除去洗滌所用溶劑并合并、洗滌得基體樹脂回收物,將沉淀物洗滌、干燥得碳纖維。通過本方法回收到的碳纖維力學性能較好,其力學性能夠達到原始碳纖維力學性能的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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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纖維復合廢料的回收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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