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一種樂器制作技術領域的樂器共鳴箱,特別是用于墜胡、板胡、曲胡、二胡等民族弦樂器的共鳴箱。它包括前音板,后音板和固定前音板和后音板的框架,其中:音柱連接前音板和后音板,前音板,后音板及框架的形狀均為不等邊形;所述的后音板上設置有對稱的發音孔,發音孔的形狀或者為月牙形,或者為月牙形加圓形;所述的前音板和后音板的材料或者為木板,或者為皮膜,或者為復合材料。本發明是通過改變共鳴箱的形狀和后音板開發音孔等技術,使弦樂器的共鳴箱能夠充分振動,從而達到聲音圓潤、噪音減小、音域擴展的效果;本發明具有取材方便,工藝簡單,效果明顯等優點;本發明適用范圍廣,可用于多種樂器共鳴箱制作,均有顯著效果。
聲明:
“民族弦樂器共鳴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